跨境大货物流保险
承保方: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
共保方: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
备案号:阳光产险(备案)[2009]N71号
阳光产险(备案)[2009]N76号
阳光产险(备案)[2009]N77号
丢失
破损
不上架
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。
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。
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,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。
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、本质缺陷、特性以及市价跌落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。
5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。
6由于海关罚没、依法扣押等政府行为或市场行政许可所引起的损失。
7未尽事宜以其他约定为准。
1外包装完好而箱内损失为除外责任。
2因关税不合规原因导致无法向责任方索赔,引起的损失为除外责任。
3亚马逊回复预约号码无效或者预约号码与货件编码不关联,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。
4易碎品免赔率是易碎品保险金额的3%,但是丢失的话没有免赔的。
5纸张及制品的免赔率是整个保单保险金额的0.5%,但是丢失的话没有免赔的。
6每公斤货值大于等于300人民币的货物,免赔率为损失金额的10%。
7外包装破损导致的箱内丢失免赔率为损失金额的20%。
8罢工暴动原因导致的货物损失,损失在1万人民币以下的,按照损失金额的10%免赔,损失在1万以上(含)的,免赔1000元,最高免赔1000元。
9电池类货物,由于火灾、爆炸事故导致的损失,最高赔偿限额为50万人民币,丢失案无限额。
10未尽事宜以其他约定为准。